百年前苏商抵制印花税的风波
( 凤凰网.2018/2/23 )
[标签] 苏州往事;苏州经济
[正文]

印花税是以商事、产权等行为所书立或使用的凭证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税,因采用在凭证上贴印花税票的办法征税而得名。此税于1624年在荷兰推行,其他国家相继推广。光绪十五年(1889年)总理海军事务大臣奕劻奏请清政府开办用某种图案表示完税的税收制度。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起陈壁、伍廷芳、奕劻等人又先后提出开征印花税,但遭到商民的反对。11年之后,清政府同意度支部提出的开办印花税收业务及其制定的《印花税规则》,决定翌年先由直隶试办。但清政府的决策再次遭到商民的否决与抵制。或许是对新事物的恐惧,或许是担心增加额外的负担,商民们对印花税的抵触情绪十分强烈。苏州的商人们也不例外,宣统元年(1909年)苏州全城商户开展了抵制印花税的风潮。

苏州钱业是金融业的中流砥柱,也是苏州经济发展与否的阴晴表,在得知政府将推行印花税之际,第一个站出来反对就是钱业的代表们。他们以“七日哭、九顿首”的姿态提出反对印花税的理由,分析了当时经济凋敝的状况及其成因。清末经济并不容乐观,传统管理模式的钱庄受到近代银行的冲击,营口天字号、汉口三怡号等大商家的倒闭更引发了资本家对钱庄的不信任,转而与银行联手。仅上海南北两市的钱庄从一百几十家减少到七八十家,苏沪两地的钱庄“息息相关,有密切之联系”,苏州阊门原有十来家钱庄也被淘汰了三分之一。典业、绸业原本也承揽放款业务,但也因几户商家倒闭引起投资者的财产损失,从而人们的危机感越来越强烈,而且一连串的经济“地震”,导致钱庄“存放愈少,风险愈多,担负愈重,获利愈薄”。一旦实行印花税,负担必然加重,诚如他们所说“钱庄片纸只字无不可凭证焉,即无不应贴印花。印税既重则利率必增,利率既增则各业必承其敝,则钱庄之受累不堪设想矣!”

如果出台新的税收方法,那么就应废除旧税,事实上新旧税收并存,且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太平天国运动失利后,李鸿章分办厘金及落地捐,苏城四面捐卡林立,胥吏苛扰,之后又开办各种货捐,各业有产地捐、落地捐、进口捐、出口捐,生货有捐,熟货有捐,除这些“正捐”外,尚有“市房、路灯、学堂”等杂捐。钱业的代表们想不通政府既然要预备立宪,怎能还出此政策?他们请求商会转达下情,呼吁政府收回成命,让商家留些生机,为“国家培元气”,诚恳表示等民力强大,实业发达,再施行印花税,方对“国计民生”两无妨碍。

对清政府而言,推行印花税法系就“民间财产、货物授受、买卖、借贷之际由人民自购印花税贴于契据簿籍以代税款,杜绝官吏中饱之弊端”,既能裕国便民,又能养成国民守法的习惯与信用。实行印花税似乎也是与国际接轨的做法,未曾想从倡议至今,屡次遭到商人们的反对。除钱业外,典业、纱缎业、绸缎业、京缎业、米业、酱业、珠宝业、洋货业、广货业、木业、顾绣业、缏线业、桐油业、肉业、花树业等十八个同业纷纷抗议,提出反对理由。绸缎业是苏州传统的大宗产业,但商人们受到的盘剥也是最多的,他们要上交丝捐、经捐、产地机捐、厘金捐、落地捐、产地出口捐、分运捐等10种捐,除此之外还要间接上交颜料捐、房捐、巡警灯捐等10种捐,真所谓“日用所需几至无一不捐”。

因为苏州的富足,所以苏州成为历代的重税之地,然重压之下晚清苏州也从原来的“各货云集繁盛之地”成为众商“星散萧条之地”,绸缎业认为如果原来的税收继续征收,又增加印花税,那么苏州的经济即将崩溃。纱缎业的日子也不好过,他们的产品原来主要销往北方,但庚子之后,日本的产品因税轻价廉而占领东北市场,苏货受到严重冲击,因此强烈要求暂缓征收印花税。珠宝业是高利润的行业,但由于女学的兴起,女性一改过去重视穿戴首饰的习惯,力求生活简朴,多少影响了珠宝业的生意。珠宝行业有个规定,如果商品没有“拆线去码”可以退换,但贴了印花税后又遇到退货,那么费用由谁负责?商人们提出的一系列问题摆到商会与官府的面前,各方为此纠结。

政府统一税收的愿望或许是美好的,但众商的反对意见也有一定的道理,因此江苏谘议局得到一致要求缓办印花税法的意见后,决定尊重民意,暂缓征收。有清一代,从动议开征到辛亥革命爆发,二十多年始终没有实施印花税。直至1912年10月后,北洋政府正式公布《印花税法》,并于1913年正式实施。


[阅读]:原文
  
 
     

版权所有©苏州大学图书馆、江南文化研究基金